契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公告,契税优惠政策将得到进一步加大。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将从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此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公告还明确了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将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以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预征率进行调整。此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将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此举将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将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通过加大契税优惠力度,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以及免征增值税等措施,将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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