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房地产税收政策公告。
调整内容
一是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
二是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住房免征增值税,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三是降低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以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办理方式
纳税人申请享受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政策时,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税务机关措施
税务部门将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效能,优化资料提供方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确保纳税人及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红利。
以上是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房地产税收政策公告的主要内容和办理方式,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房地产税收政策
- 住房交易
- 契税优惠
- 增值税
- 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