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了新的公积金使用政策,旨在提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住房消费能力,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一、优化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根据新政策,缴存人家庭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拟购住房区县(自治县)无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将按首套住房标准执行。这意味着更多的缴存人家庭将享受到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减少贷款利息支出。
二、放宽购房首付款提取条件
根据新政策,缴存人家庭自新政策发布之日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购住房的,在购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这一政策将缓解缴存人家庭的购房压力,让他们既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又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
三、优化置换贷款条件
根据新政策,缴存人家庭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申请将现有全市唯一住房的商业性住房贷款置换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利率按首套住房标准执行。这一政策的调整将进一步扩大置换贷款的支持范围,让更多缴存人家庭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惠,减轻还款压力。
四、延长贷款到期时间
根据新政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到期时间男性延长到68岁、女性延长到63岁,或延长到缴存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这一政策的调整是为了让更多缴存人家庭能够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适应国家即将实施的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新政策将优化购房条件,放宽首付款提取和贷款到期时间,为缴存人家庭提供更多的购房支持。这将有助于缓解缴存人家庭的购房压力,促进住房消费,稳定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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