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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银行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机制

来源:吉屋   2024-11-04 15: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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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发布的公告,从11月1日起,六大商业银行将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这一举措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一个月前发布的要求,旨在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

调整LPR加点值

根据公告,对于以浮动利率,即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减点报价的存量个人房贷,当其利率加点值高于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30个基点时,借款人可以向银行申请调整房贷利率LPR加点值。调整后的加点为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个基点。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为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加权平均利率减去对应季度五年期以上LPR均值。如果所在地区有个人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则最终加点值不能低于所在城市房贷利率加点政策下限。

取消重定价周期限制

此前,许多贷款人认为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统一为一年,不能及时反映市场供需变化,容易造成新老房贷利差过大等问题。而六大银行的公告明确取消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贷款人可以随时向银行提出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或六个月,当然也可以保持为一年。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还款周期里,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一次。

这一举措意味着,贷款人可以根据自己对未来贷款利率的判断,灵活调整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如果认为未来贷款利率将下行,可以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以便更早地享受到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调带来的优惠。如果认为未来贷款利率将上涨,可以保持重定价周期为一年,以便自己的房贷利率跟随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涨的时间延后一些。

六大银行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机制,为借款人提供了更多的利率调整选择,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这一举措也体现了中国人民银行为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所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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