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 在重庆市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
2. 原在外省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3. 申请将原在外省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到重庆市继续缴存。
二、办理方式
1. 转入款项到达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专户后,转移手续开始办理。
2. 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原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转移申请表等。
3.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申请材料。
4. 审核通过后,将原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款项转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专户。
5. 转移完成后,职工可以在重庆市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注意事项
1. 办理转入前,职工需要与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 办理转入时,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和原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3. 办理转入后,职工需要按照重庆市的规定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4. 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可以咨询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文介绍了重庆市住房公积金转入的办理条件和方式,希望对已在外地工作的职工回到重庆后转移公积金提供帮助。办理转入前,职工需要了解所需材料和手续,并确保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和账户信息。办理转入后,职工需要按照重庆市的规定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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