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公积金贷款规定有哪些?房价越来越高,买房如何付款成了很大一部分购房者纠结问题。相比于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以其相对较低利率受到大家欢迎。那么公积金贷款规定有哪些?你清楚公积金贷款规定吗?小编今天为您做一个全面介绍,让大家对公积金贷款有一个全面认识。
有关公积金贷款规定有哪些?
公积金贷款基本规定包括了贷款对象和贷款条件规定。
(一)、贷款对象: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职职工。
(二)、贷款条件: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或本市有效居留身份;
(2)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
(3)购买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以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三个月以内;大修自住住房竣工后三个月以内;
(4)首次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款不低于购房总款20%,*款不低于购房总款30%;以国有划拔土地性质房屋申请贷款,*款不低于购房总款40%;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款统一为不低于购房总款50%;
(5)有稳定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6)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购买商品房,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商)须为购房人作阶段性担保;
(7)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须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8)管理中心规定其他条件。
(三)、借款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
1、借款人家庭(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有下列情形之一,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
(1)首次申请利用贷款(含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下同)购买自住住房,如其家庭已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系统,下同)登记有一套成套住房;
(2)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自住住房;
(3)受委托银行或公积金中心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谈等形式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住房。
2、有下列情形之一,计算贷款次数
(1)借款人(含配偶)已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婚前或离异);
(2)参与过共有产权人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职工在大市范围内异地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
1、缴存地原则。公积金缴存地与贷款房屋所在地在市区(海曙、江东、江北、鄞州、镇海、北仑六区)区域范围内,申请人向缴存地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2、房屋所在地原则。公积金缴存地与贷款房屋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市六区视作同一区)区域,申请人向贷款房屋所在地管理中心提出异地贷款申请。
3、贷款所购房屋产权登记人为夫妻两人,且夫妻双方都符合贷款条件,借款人应确定为在购房所在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方;缴存地一方不符合贷款条件,由夫妻另一方向房屋所在地管理中心申请大市范围内异地贷款。
(五)、购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内贷款规定
1、借款人购房时,本人住房公积金尚未缴足12个月;或借款人购买商品房时,该商品房开发商不愿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2、借款人(拆迁户)购买拆迁安置房。
3、取得房产证时间,以房产管理部门发证日期为准。
4、受理贷款申请时间,以借款人贷款申请资料送达中心为准;分次送达,以后一次送达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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